(芙蓉8日讯)森州行政议员威拉班指出,森州废料处理中心(Kualiti Alam)在4月12日发生火灾事故后,州环境局已经下令禁止该中心接收9种易燃废料,直至该中心的营运符合环境局规定条件,并且在新的储藏室准备齐全后,有关禁令才被撤回。
上述9种易燃废料编码为SW421、SW430、SW418、SW422、SW426、101、SW319、SW323、SW324,以上皆是在火灾现场被发现的易燃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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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事故发生后,环境局从4月14日至5月2日,在中心周遭2处高危区展开空气指数检测,皆低于顶限范围,而且逐日降低;同样的,森废料处理中心附近的2处水流检测同样在极限指数以下。
监控中心运作确保符条规
另外,针对森州废料处理中心搬迁,威拉班指出,森州政府曾经致函给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申请将该中心搬离森州,但最终被驳回,不过,他承诺州政府将会严厉监控该中心运作,确保符合所设定的条规。
“森废料中心被规定必须远离屋业发展至少500公尺范围,目前最靠近的屋业距离为申达央土展区2公里、甘榜宜唛峇鲁(Jimah Baru)3.25公里、Hijayu 3花园3.79公里以及申达央Idaman Villa住宅区3.48公里,即便如此,随着周遭的发展越来越蓬勃,距离废料处理缓冲区也越来越靠近。”
威拉班也指出,废料处理不能只靠一个设施,而是需要分区域管理,所以环境局也正根据可控废料编码分布位置进行评估,特别是对易燃废物的限制。
威拉班是在今天第15届第二季第一次森州立法议会上,在施政御词环节中,回应有关森废料处理中心的问题时,如是指出。
防河水污染
特工队监督宁宜河热点
另外,近来发生连串因河水污染被迫关闭宁宜滤水站事件,威拉班也回应,当局已经成立包括他在内的“特工队”,并在多个沿着宁宜河的热点区域展开监督工作,而参与的单位包括森州环境局、森水源监管机构(BKSA)、森水务公司及芙蓉市政厅,以确保水源污染可被杜绝。
他强调,森州政府将会透过环境局等单位,对引发宁宜河河水污染的单位采取法律追究。目前环境局已经在整理和完整调查文件并提呈给副检察署,入禀法庭。
他补充,国会在2023年4月23日通过修订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条文),凡污染水源、将废油和废料丢弃海域导致污染,以及非法处理指定废料的过失,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1000万令吉;非法处理指定废料、污染水源和不遵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一旦罪成,可判处强制监禁不超过5年。
至于罚单数额也从原本2000令吉,改为不超过最高罚款的50%,视个别违例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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