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2日讯)波德申39个宗教场所因没有“合法化”,导致警方进行管控时,经常陷入左右为难的窘境,因此,当局呼吁尚未注册的相关组织,尽快让组织“合法化”,以便警方给予更好地配合。
根据波德申警方数据显示,这些尚未获得“正名”的39个宗教场所,分布在波县的5个地区,涉及单位包括3间祈祷室、21间兴都庙、13间华人神庙及2间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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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丹绒及朱湖占最多
其中,斯里丹绒区及朱湖区占据最多,各有13及16个,斯里丹绒区的13个宗教场所中,包括4间华人神庙、8间兴都庙及1间祈祷室;朱湖区则有两间祈祷室、1间佛堂、6间华人神庙、5间兴都庙及2间教堂。
至于另外3个地区,芦骨区则有4个、峇眼槟榔3个及宁宜2个,除了芦骨区有1间华人神庙涉及外,其余涉及单位,都是来自兴都庙。
5单位涉占用他人土地
针对这些宗教场所没有“合法化”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在这39个单位中,仅有5个单位有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尽管如此,这些宗教场地因涉及占用他人土地,或是使用住家单位从事宗教活动,导致土地用途并未获得市议会或土地局批准,其余34个单位,则是完全没有任何登记的记录。
朱建华:警善意提醒盼获配合
对于警方所面临的难题,芦骨州议员朱建华受询时强调,警方提出的看法,并非是要对宗教场所,尤其是华人神庙采取任何动作,而是给予善意的提醒,希望获得涉及单位的配合。
他举例,神庙每年在举行宝诞时,都会向警方提出游行的申请,通常获得注册的神庙组织,都会得到警方批准,甚至,警方也会派遣警员,在活动现场帮助维持交通秩序。
至于没有获得注册的神庙组织,他说,警方基于该组织不属于“合法”组织,按照程序,警方是无法批准申请。
“即便如此,警方每次都会给予通融,允许神庙游行或其他活动照常进行,不会多做刁难。”
居民投诉指宗教场所影响作息
朱建华披露,如今警方提出相关的要求,主要是接获居民的投诉,指一些设立在住宅区的宗教场所,造成环境污染及吵杂问题,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因此,他说,警方希望获得当地人民代议士的协助,并与土地局协调,共同解决相关宗教场所的问题,尤其是协助有关组织,将膜拜场所从住宅区,搬迁到更适合的地点,如此一来,警方也可避免陷入两难境地。
除了把神庙从住宅区迁出,他也说,州政府过去几年来,也成功帮助一些神庙,将农业地转换成宗教用途,最近一次,则是帮助芦骨的西天娘娘宫把农业地,列入宪报成为宗教保留地。
他呼吁涉及组织,若遇到有关问题,可以前来进行协商,让当局能够收集意见,找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张聒翔:可寻求州政府协助
另一方面,掌管非伊斯兰事务的行政议员张聒翔则说,他至今尚未接获有类似案例的投诉,并且,也暂时没有接到警方的反映。
他说,政府鼓励任何宗教组织,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注册,同时,若有神庙愿意寻求州政府协助,也可以提出申请。
无论如何,他强调,只要合情合理,州政府不会阻止宗教活动的进行,因此这不会是项课题,但他仍建议,州内的神庙组织可以进一步合法化,以便日后更方便处理事务。
张聒翔说,根据森州的房屋政策,只要涉及大型的屋业计划,都必须提供宗教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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