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申2日訊)波德申39個宗教場所因沒有“合法化”,導致警方進行管控時,經常陷入左右為難的窘境,因此,當局呼籲尚未註冊的相關組織,儘快讓組織“合法化”,以便警方給予更好地配合。
根據波德申警方數據顯示,這些尚未獲得“正名”的39個宗教場所,分佈在波縣的5個地區,涉及單位包括3間祈禱室、21間興都廟、13間華人神廟及2間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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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丹絨及朱湖佔最多
其中,斯里丹絨區及朱湖區佔據最多,各有13及16個,斯里丹絨區的13個宗教場所中,包括4間華人神廟、8間興都廟及1間祈禱室;朱湖區則有兩間祈禱室、1間佛堂、6間華人神廟、5間興都廟及2間教堂。
至於另外3個地區,蘆骨區則有4個、峇眼檳榔3個及寧宜2個,除了蘆骨區有1間華人神廟涉及外,其餘涉及單位,都是來自興都廟。
5單位涉佔用他人土地
針對這些宗教場所沒有“合法化”的問題,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在這39個單位中,僅有5個單位有向社團註冊局註冊。
儘管如此,這些宗教場地因涉及佔用他人土地,或是使用住家單位從事宗教活動,導致土地用途並未獲得市議會或土地局批准,其餘34個單位,則是完全沒有任何登記的記錄。
朱建華:警善意提醒盼獲配合
對於警方所面臨的難題,蘆骨州議員朱建華受詢時強調,警方提出的看法,並非是要對宗教場所,尤其是華人神廟採取任何動作,而是給予善意的提醒,希望獲得涉及單位的配合。
他舉例,神廟每年在舉行寶誕時,都會向警方提出遊行的申請,通常獲得註冊的神廟組織,都會得到警方批准,甚至,警方也會派遣警員,在活動現場幫助維持交通秩序。
至於沒有獲得註冊的神廟組織,他說,警方基於該組織不屬於“合法”組織,按照程序,警方是無法批准申請。
“即便如此,警方每次都會給予通融,允許神廟遊行或其他活動照常進行,不會多做刁難。”
居民投訴指宗教場所影響作息
朱建華披露,如今警方提出相關的要求,主要是接獲居民的投訴,指一些設立在住宅區的宗教場所,造成環境汙染及吵雜問題,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因此,他說,警方希望獲得當地人民代議士的協助,並與土地局協調,共同解決相關宗教場所的問題,尤其是協助有關組織,將膜拜場所從住宅區,搬遷到更適合的地點,如此一來,警方也可避免陷入兩難境地。
除了把神廟從住宅區遷出,他也說,州政府過去幾年來,也成功幫助一些神廟,將農業地轉換成宗教用途,最近一次,則是幫助蘆骨的西天娘娘宮把農業地,列入憲報成為宗教保留地。
他呼籲涉及組織,若遇到有關問題,可以前來進行協商,讓當局能夠收集意見,找出最適合的解決方案。
張聒翔:可尋求州政府協助
另一方面,掌管非伊斯蘭事務的行政議員張聒翔則說,他至今尚未接獲有類似案例的投訴,並且,也暫時沒有接到警方的反映。
他說,政府鼓勵任何宗教組織,向社團註冊局申請註冊,同時,若有神廟願意尋求州政府協助,也可以提出申請。
無論如何,他強調,只要合情合理,州政府不會阻止宗教活動的進行,因此這不會是項課題,但他仍建議,州內的神廟組織可以進一步合法化,以便日後更方便處理事務。
張聒翔說,根據森州的房屋政策,只要涉及大型的屋業計劃,都必須提供宗教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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