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朥25日訊)月前在馬口益美花園發生的緬甸羅亞興男子刺傷一名女子的案件今早在瓜拉庇朥地庭展開面控,被告不被保釋,案件展延至11月12日重新審理。
羅亞興的被告富西阿藍(43歲)在沒有律師的陪同下,到瓜拉庇朥地庭進行面控,並且對法官賽夫所宣讀的指控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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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控,被告是在9月26日凌晨3時30分在仁保馬口益美花園的一所房屋內故意用刀刺傷一名女子,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可能導致死亡的發生。
因此,被告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武器重傷),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20年監禁,也可能受到鞭打或罰款。
檢察官助理警司羅斯要求在地庭法官面前宣讀指控。此外,由於被告是外國公民,因此不提供任何保釋。
據反映,仁保警區主任胡昌福此前表示,受害人是一名40歲女性,因被情人刺傷,面部、腹部和肩膀嚴重受傷,調查發現該事件是由打架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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