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訊)森州行政議員阿魯古瑪說,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限制已經獲得撥款的非伊斯蘭宗教場所在3年內不得再申請撥款的規定,是為了公平對待所有非伊斯蘭宗教場所,他欲反問,這樣的規定也有需要被炒作課題嗎?
阿魯古瑪今日通過本身臉書發貼文指出,近日有人對房地部限制已經獲得撥款的非伊斯蘭宗教場所3年內不能再申請撥款的規定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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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每年房地部為全國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提供的5000萬令吉撥款是用於維護工作,每個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最多可申請25萬令吉,而有許多申請也獲得超過20萬令吉。
他指出,我國有數千個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有關的規定是為了讓更多非伊斯蘭宗教場所能獲得撥款,以用於維護和提升建築或其他需求。
他說,為了確保每個非伊斯蘭宗教場所能獲得最高撥款25萬令吉,就必須提交完整資料的申請,以便能順利通過,如此,在未來兩三年,其他非伊斯蘭宗教場所也能享有撥款資源,而不僅僅是每年只有少數幾個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獲得撥款。
“這項規定對所有非伊斯蘭宗教場所來說都是公平的,無論是大小宗教場所,都能獲得撥款,像這樣的規定,有需要被當作問題來討論嗎?”
仍可從其他管道獲得撥款
他也說,非伊斯蘭宗教場所獲得的撥款後的未來兩年內,仍然可以從其他管道獲得撥款,例如來自州政府、國州議員的撥款,這些來源的撥款並不受約束。
“我從2018年以來就參與這事項,當時我是掌管森州非伊斯蘭宗教事務行動理事會,現在則是掌管地方政府發展行動理事會,確實有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有表達了他們的不滿,指有關規定限制了他們2至3年內再次申請撥款的機會。但我想說的是,就讓我們給所有非伊斯蘭宗教場所有一個機會,讓他們也能夠享有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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