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8日讯)为避免商家刊登报章广告的篇幅不显著,日后引发争议事件,芙蓉县消费税许可委员会(Lembaga Pelesen Eksais)通过,欲申请新酒牌的商家,往后必须以张挂横幅的方式作为通知。
根据委员会订下的指南,若申请商家在1个月内,在涉及社区没有收到其他群众或商家提出反对的意见,委员会将会在得到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后,正式发放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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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这项新措施仅限于申请新酒牌的商家,更新酒牌的商家并不涉及当中。

引发群众对新规疑虑
日前,芙蓉一商业区的杂货商,在店前挂上了大型横幅,横幅的内容除了列明业者的身分及资料,业者也通过横幅通知周围的商家,本身营业的杂货店将申请售卖酒精饮料。
业者在横幅中告知,若任何人对他售卖酒精饮料有任何反对意见,可向芙蓉县消费税许可委员会提呈原因。
有关业者店前明显的横幅,瞬间引发了群众热议,由于多数人此前不曾遇过类似情况,所以也对有关当局的操作,感到怀疑。
横幅通知取代报章广告
针对此事,《花城》社区报记者向芙蓉县消费税许可委员会的官员了解情况。
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其实张挂横幅的方式,已经在去年获得通过,这是为了取代之前规定申请商家必须刊登广告在报章的方式。
他指出,根据早前的指南,任何打算申请新酒牌的商家,必须在非中文报章刊登广告作为通知,若在限期内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当局则会进行探讨。

广告篇幅有限难看到
惟他们发现,这类刊登广告的方式,由于篇幅有限,很难被人看到,难免会发生在刊登广告期间虽然没人反对,但之后在批准酒牌后,后续引发社会问题,而引起民众的不满。
“这次通过横幅通知的方式,委员会会提供商家所规定的18呎乘3呎的横幅模本,如此显眼的方式容易被人看到,一旦有任何反对意见,也欢迎提出。”
官员指出,虽然社区可提出反对意见,但必须有所根据,不能凭个人喜好而胡乱反对,任何反对的意见都会带上委员会的意见进行讨论。
无论如何,他说,售卖酒精饮料若无法得到管控,肯定会引发系列社会问题,这也是当局相当关注的事情。
须同步挂横幅提交申请
另一方面,官员指出,任何申请新酒牌的商家,在提出申请的当天,必须同时挂上横幅进行通知,然后再把相关资料,呈交给消费税许可委员会。
他说,委员会则会把申请文件,同时转交给警方、卫生局、关税局及地方政府,其中,地方政府必须确保申请者已经具有营业执照、店面及大马公司委员会的认可。
而卫生局则会负责审核,有关酒精饮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格,警方则会鉴定营业地点是否适合,尤其是考察该区的治安情况,最后的关税局则是确保所有售卖的饮品都是从合法管道进口。
他提到,委员会发放的酒牌共有3大类,其中持零售执照的商家,如杂货店、中药店或每日销售烈酒的数量不得超过27公升,持批发执照的商家,则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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