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读书的孩子们仍然是小孩子。其实,这种观念在当今社会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位13岁的少年聊天,他自豪地说:“我已经13了,不再是小孩了!”这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不禁闪过一阵震惊:没错,13岁确实是个“准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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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带领教会少年团的这些年里,我始终坚持用成年人的方式来引导他们。这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培养应对压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他们需要学会独立思考和判断及分辨能力。然而,最近发生在柔佛宽柔中学古来分校的事件,让我深刻反思这种“准大人”的认知究竟意味着什么。
于截稿前了解,这起中学生深伪并兜售色情照的受害者多达40人。而在受害者的反映中,校方采取了极其冷处理的态度,像学生在向老师求助,要求报警时,老师却冷冷地回应:“这不关我的事。”
即使是在警局报案后,老师也以“还是孩子”,类似指小孩不懂事来忽略这一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此处理方式,给受害者带来了二次伤害,这让他们对事情处理深感困惑,更为自己的受害无处伸冤。
老师和学校保护学生的初心是无可厚非的,维护校誉亦是出于职责。然而,若校方选择对受害者置之不理,或为了捍卫名声而包庇犯罪,最终只会助长校园内的罪恶。
未成年的少年,已然不再是我们印象中的“小孩子”了。他们是有能力、有思考、有自我意识的“准成年人”。
试想想:当一位中学生已经足够成熟到利用现代科技进行不法行为,他们对受害者的感受毫无顾忌,甚至还可以开群,聚在一起讨论色情内容。这类行为,绝不是小孩子的“玩笑”。因此,当学校在得知投报后选择轻描淡写,忽略受害者的痛苦,甚至未能及时揭露罪行,这无疑是教育的失败。
或许,有人会想,这些照片又不是真的,何必大惊小怪呢?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只是中学生相互嬉闹,何必如此认真?又或者还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太聪明”造成的错误,哪个学生没有迷糊过呢?
但是,若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情形又会如何?自己的女儿被恶意篡改成色情照片,甚至被兜售给其他男同学。而或许,自己的孩子恰好是那些购买照片的人之一。这些情境,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再用同理心去理解和感受受害者所承受的痛楚。
“未成年不是小孩子”这观念,绝非口号,而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都应铭记于心的责任。唯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支持孩子们的成长与转变,以真正的成年人之姿,去理解、关心及引导他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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