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舜惠 | 此物非我


不晓得大家是有没有想过,你以为你拥有的东西,其实可能从来就不是你的?
人与事,有来有去,可能很多人都习惯了。面对人来人往,人去人留,有聚有散。我们或许都习以为常。习惯朋友走了,习惯爱人离开,习惯有人来,有人走,或者环境和现实会逼着我们接受。于是我们总说,缘尽了、缘难了。用一个缘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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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物” 呢?
物品的拥有,在我们的观念中好像更具“权利”。毕竟它是我花钱买来的,是我选择带进生活的,是“属于我”的。
物的拥有过程一般都会经过买、卖、等价交换。我们对物品拥有感,比对人际更强烈。我们会说:这是我的手机、我的包包、我最爱的项链、我心爱的墨镜……
我们很少质疑这“拥有”的真实性。所以强烈的拥有权是存在的。我的东西、我买的、我的……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经历过东西不翼而飞,不知道何时、为何、在哪里消失了。翻遍包包、抽屉、房间,甚至回头质问自己:“我怎么会这么大意?”可越想越没有头绪。
我们通常的做法,是找一个“因为”来安慰自己:
因为我太匆忙、因为我粗心、因为昨天太累、因为天气混乱、因为小偷、因为宇宙开了个玩笑……
我们一般的诠释是不知道自己大意摆哪里了。我们可能习惯了为自己无法解释的东西延伸了一个“因为” 。于是,我们说服自己“这事就是这样”。我们找个理由,让自己停在那,“不再追究”。
可曾想过:那个“因为”,可能根本不是答案,而只是我们让自己停止追问、说服自己的“借口”?
并非所有因为都是真相。但每一个因为都是在引导一个我们不再追究的结果。因为我大意、因为我不小心、因为运气不好、因为天气、因为别人……
往往想到“因为”以后就停住了。或许“因为”让我们找到了止住自己的说法。但又有谁会去核证这个因为呢?
“因为”只是个解释,可能不是事实。它只是个出口,可能不是终点。
我曾经有一副墨镜。它陪我度过了不少旅程,掉过一次又失而复得。
在第二次不翼而飞的时候,我开始想了,也许这幅墨镜不是我的,也许他的使命完成了,也许……
把因为撇除后我开始有了很多的天马行空。后顿悟,有些东西总需要不见,才能重新再来。
原来,有些物品的离开,并不是损失,而是一种提醒——提醒我放下,提醒我清空,提醒我更新。
看来,强制抽离是最干脆的方法。或更接地气的说法是,有些东西,必须要“强制抽离”,我们才有办法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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