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金源大厦共管机构设3条件 与原发展商协商和解


(芙蓉13日讯)芙蓉金源大厦原有发展商将管理权移交给共管机构后,今日共管机构与业主在常年会议上达成共识,一致通过授权法律顾问,与原发展商讨论和解方案,并附上三项条件。

共管机构法律顾问李凯业指出,三项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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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发展商必须允许共管机构申请分层地契,相关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二)在申请程序上,若需要原地主或发展商签署文件,则必须配合,否则将呈交高庭主簿官签署;
(三)若大厦由第三方购下,扣除所有费用后,所得款项将全数汇入共管机构户头,并由机构分配给业主们。
他说,这些条件是经共管机构与业主充分讨论后提出,并已授权他与对方律师进行谈判,预计下周展开深入谈判。
他补充,随着发展商和管理公司态度软化,双方也就共管机构起诉发展商未申请分层地契一案,展开谈和协商。
他透露,该庭案由共管机构委员与14名业主联合于2024年入禀法庭,原定于2026年1月5日至8日开审。

金源大厦自2018年发生夺命电箱爆炸事故后,一直停电,导致业主无法正常营业,至今仅剩1位裁缝师依靠发电机勉强维持。此外,大厦还存在漏水及积水问题,严重影响市中心市容。
李凯业进一步说明,事故大火的保险赔偿款共11万7000令吉已汇入管理公司户头,因此共管机构曾起诉管理公司及两名董事,要求归还管理权。现状是,其中一名董事已被宣判清盘和破产,另一名董事仍在进行各类申请与上诉,导致程序延误。

另一方面,物管经理黄伟益呼吁芙蓉市政厅考虑业主处境,给予折扣门牌税。
他说,自2018年火灾停电后,业主收入受损,但市政厅依地方政府法令162条文规定,物业面积需大于1000平方英尺才能享折扣。
“其实业主们也不是没有缴还的意愿,而是希望市政厅可以考虑他们的处境,可以获得50%的门牌税折扣。”
他说,此议案已获今日常年会议全体业主一致支持,目前金源大厦拖欠门牌税的排行名列前五。
也是芙蓉市议员李凯业补充,日前已与共管机构委员及市政厅秘书卡玛会面,市政厅虽受162条文约束,但表示会与市长马思礼讨论个案,作出最终定夺。
今日出席常年会员大会的金源大厦业主共有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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