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21日讯)巫裔夫妇被控虐待6岁的儿子,导致儿子遍体伤痕累累,今早被控上庇朥地庭,两人俯首认罪,被法官诺玛依斯迈宣判两人各监禁2年,刑满后必须再守行两年,以及履行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两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艾查(27岁)及西蒂诺莎基娜(31岁),他们是今早被警方押往庇朥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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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状,两人被控于今年3月起到9月12日早上8时至午夜12时之间,在马口占姆拉板平民屋一个单位里,以严重致伤一名6岁男童,导致他头部及身体出现多处伤痕,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从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此外,也将在刑事法典34条文下同读。
据知,男被告是被虐待的男童的生父,而女被告则是继母,另外育有3名孩子。
男童疑无法忍受虐打逃离家园
据警方调查,警方是于本月12日下午约2时30分,接获公众通知,声称有一名6岁男童疑无法忍受父母虐打而逃离家园。警方到场后,发现男童身材瘦削,头部及身体有着多处伤痕,警方过后马上将男童带走,送往仁保医院进行检及接受治疗。
在当天,警方先在现场扣捕继母,接着在弄边区扣捕生父,带返警局助查。
在今早,副检察司白凤希(译音)在地庭法官诺玛面前,展示警方在现场起获的多项证物,以及男童伤痕累累的身体情况的照片。
两人并没有委任律师,在翻译员宣读了控状之后当场认罪。被告莫哈末艾查在庭上针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错及后悔,并希望法官能够减轻刑罚,因为他仍有3名孩子需要养育。被告西蒂诺莎基娜也以仍有3名年幼孩子需要养育为理由,希望法官能够减轻刑罚。
但是基于此案非常严重,副检察司白凤希希望法庭能给予重判,因为6岁的小孩根本没有自我防卫的能力,但是作为父母亲不仅没有加以照顾,甚至还严重致伤,因此应该重判以给社会大众起着警惕之意。
法官诺玛依斯迈在聆听各方的供词之后,宣判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各监禁两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两在刑满出狱之后,必须再守行两年,以及履行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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