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芙蓉26日讯)芙蓉市政厅早前落实征收仓储费的措施取得效果后,为了进一步管理现有的3个仓库,市政厅近日也通过设立“充公物品处置委员会”(JPBS),希望赋予委员会的处置权,更好地解决仓库的饱和问题。
为了清理仓库堆积的充公品,市政厅在今年1月开始,陆续向尚未认领充公品的贩商或业者,根据不同的物品,征收不同价格的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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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费最低RM5
除了本地贩商外,外劳贩商也涉及其中,仓储费从最低5令吉起,最高可达到500令吉,若存放的时间越长,所须缴付的额外费用也会随之增加。
据了解,当局在今年1月开始征收仓储费后,近两个月来,陆续有贩商前来认领被充公的物品,虽然有助减少了仓库的饱和问题,但仓库的充公品依然有增无减。
目前,市政厅所拥有的3个仓库,分别坐落芙蓉嘉乐珍珠园工业区、拉务及汝来。

郭齐昇:降管理成本 提高效率
芙蓉市议员郭齐昇向《花城》社区报指出,市政厅为了通过更专业、透明及高效化的程序来处理未认领的充公品,减少管理仓库的成本或日常维护开销,市政厅此前已通过设立“充公物品处置委员会”,希望透过新成立的委员会,优化现有的资源管理。
他披露,根据市政厅的统计,在2020至2024年期间,仓库未认领的充公物品居高不下,导致市政厅必须长期承担高昂的仓储及管理成本。
他说,市政厅曾在2022年9月拟定“充公物品处置条例”,此条例也在2023年1月生效,在同年的5月,市政厅也成立临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来自工程、财政及发展规划等部门负责人。

每届任期2年运作
只是,他说,临时委员会的任期已在去年12月届满,为了继续处理仓库问题,市政厅决议把临时委员会进行重组,让“充公物品销毁委员会”作为常设委员会。
“委员会将会由市政厅主席领导,同时也可另外委任5名委员,每届任期2年来维持委员会的运作。”
他指出,委员会所赋予的权利,来自于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72及73条文,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46及116条文,以及1998年娱乐场所法令24条文。
他说,在这些法令下,市政厅有权对无证经营摊位、临时建筑等进行扣押、销毁或处置,且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充公的物品。

委会可自行评估处理方式
郭齐昇说,市政厅以前处置充公品的方式,除了原材料、变质食品及饮料可以在未经同意下直接销毁外,其他物品仍须经过法律程序,使到处理过程相当冗长,也要经过不少繁文缛节。
而今,他说到,随着委员会在获得法律部门的协助下,将被赋予更多的权利,委员会有权自行评估,并决定对充公物品的最佳处置方式,通过减少行政程序,提高执行效率。
他说,在落实新措施后,委员会有权利决定把充公品拍卖、捐赠、销毁等,让仓库空间得到优化,同时也能降低管理成本。
“在新措施后,只要充公品被扣押3天后都未被认领,委员会将会自行决定处置方式。”
他强调,委员会将确保整个处置过程符合专业及透明,同时,他说,委员会的成立不涉及额外行政成本,但处置过程可能产生物流及管理等费用。
他补充,市政厅也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控制开支,并委员会也会定期提交财务报告,他相信,委员会的设立可强化执法效率,同时也能维护市政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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