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管理问题而出现纷扰的芙蓉金源大厦,终于有个定案,分层管理仲裁庭昨日裁决芙蓉金源大厦共管机构胜诉,发展商及管理公司必须在30天内,移交大厦所有文件、资产、记录及管理权,这也意味共管机构的大厦复兴计划将往正面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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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机构法律顾问李凯业、产业经理黄伟益及主席叶丽,今日与数名委员,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上述消息,并希望发展商及管理公司遵守裁决。
黄伟益:盼发展商 管理公司遵守裁决
黄伟益指出,共管机构于2021年3月入禀分层管理仲裁庭,由发展商Goldenville Corporation Sdn Bhd及发展商委任的管理公司Punca Emas Management Services Sdn Bhd答辩。
他说,根据裁决,发展商与管理公司必须在在裁决的30天内,将管理权、账户审计、所有文件、记录、资产交出来,包括管理公司的银行户头剩款,如无,共管机构有权向管理公司秘书、会计师、审计师、税务代理及律师楼索取。
“若没有遵守,发展商和管理公司将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87条文下被控,可面对坐牢、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发展商和管理公司尝试通过反起诉,要求仲裁庭判共管机构违法,不承认委员会及业主大会的合法性,但一律被仲裁庭拒绝。
“随着此次裁决,问题已告一段落,希望他们遵守裁决,为了逾200名业主着想,也希望他们不会再有进一步挑战,必须对业主公平。”
共管机构成立1年半仍无管理权
他指出,共管机构是在2020年12月27日召开首次会员大会并成立,按照法律,共管机构成立后,管理权必须在一个月内交出,不过至今发展商都不愿将管理权交出来,导致共管机构成立后,所有工作无法进行。
他说,共管机构过去18个月都面对很大的问题,包括没有资料、没有完整业主名单、无法掌握业主拖欠的款项、无法向业主征收钱,委员工作完全无法操作,而欲驳回电源,也面对财务能力而无法展开。
抨发展商38年不曾为业主付出
黄伟益指出,共管机构已将裁决交给地方政府建筑物专员(COB),希望获得协助,尽快让发展商把管理权交出。
他认为,发展商和管理公司没有必要再进一步通过司法检讨挑战决定,尤其他们在38年来不曾为业主付出,既然没有能力管理,那就将权力交出来。
“我们将要求COB协助,若对方没有在30天内履行,COB可做出提控,或在相关法令下申请庭令,甚至不需要庭令也能搜查发展商的管理办公室、律师楼。”
他说,大厦在2018年11月发生爆炸案以来,发展商和管理公司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购买的150万令吉保单,更是不可理喻,导致赔偿行动至今未解决,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用血汗钱投资产业的业主不公平。
李凯业:盼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询及发展商和管理公司是否有机会改变这项裁决,李凯业指出,若法庭允许司法检讨的申请,法庭可做出谕令,不过要求法庭检讨仲裁庭结果是另外一个程序,而他希望大厦交接工作能顺畅地进行。
他说,共管机构在去年5月1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业主已通过150万令吉接驳电源方案,但因发展商和管理公司不交出图册和管理权,同时为了避免业主雪上加霜,共管机构没有向业主收费重画图册,才导致激活工程停摆,进而有了入禀仲裁庭的程序。
此外,共管机构也希望所有业主尽快联络叶丽(012-679 0788),以便让大家取得联系,商讨大厦的重振和重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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